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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人琐记作文

庸人琐记作文(系列16篇)

时间:2025-05-09 总结范文网

庸人琐记作文 篇1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不仅喜欢欺负小动物还爱欺负自己的妈妈。但是一次意外,让他变成了一个热爱家庭、关爱他人的好少年。

有一天,尼尔斯从床上起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变成小狐仙。“这肯定是一场梦,一种幻觉!”他想,“过一会儿我绝对会再变成人的!”可是过了许久,尼尔斯还是没有变成一个人。尼尔斯才渐渐发现,傻傻的等待是没有用的,一定得想一些别的办法。尼尔斯想到了,他想起了母亲之前说过的话:“小狐仙平时都是住在牛棚里的。”尼尔斯心想:“要是想变成一个人,就只能去牛棚和小狐仙谈判了。”一路上,他遇见了许多曾经欺负过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也都在指责尼尔斯当初的种种恶行。鸡说:“尼尔斯扯过我的鸡冠!”猫说:“尼尔斯揪过我的尾巴!”尼尔斯进入了牛棚,第一头牛看见尼尔斯说:“你以前用木鞋打过我,而现在的你该被打了吧!”第二头牛说:“你曾经把马蜂放进过我的耳朵里,现在我要报仇!”第三头牛说:“你曾经多次在你母亲挤奶时抽走她坐的小凳,你多次在你母亲提着奶走路时伸脚绊倒她,而你现在终于遭到报应了!”尼尔斯想对三头牛说,只要告诉他小狐仙在哪里,他就再也不捣乱了。可是尼尔斯看到三头牛都不听他说话后,他自己也就垂头丧气的走出了牛棚。出了牛棚,就看见了妈妈养的大雄鹅准备飞走,尼尔斯心想:“如果这只大雄鹅飞走,妈妈一定会伤心的!”想到这里,尼尔斯也忘了自己是多么的弱小。一下子就跳到了大雄鹅的背上,苦口婆心地劝大雄鹅不要飞走……

就在这一刻,尼尔斯终于摆脱了以前的坏习惯,变成了一个热爱家庭、关爱他人的好少年!

庸人琐记作文 篇2

记忆像烧断的胶片,蒙尘、划痕。在闭上眼后逐渐拼贴出忘却已久的画轴。

——题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的洒满了校园,今天必定是一个好天气。我满怀希望的走进教室。谁知,厄运正向我慢慢走近。第一节课是数学课,老师竟然发了一张试卷,说是随堂检测,下课交上,试卷不多,只有两面。但在我这个数学“学困生”看来,简直就是世界末日来临啊!没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上阵”了。

好不容易做完了,下课铃也适时地响了起来。我无奈地走上去交了卷,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发呆……

直到下午第一节课,老师才发卷子,老师虽然没说什么,但我分明看到他头上那把“隐身”的火苗。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发到我的试卷的时候,我惊呆了,仿佛头顶有片乌云在下雨,有闪电在雷鸣。怎么会考成这样呢!天哪!我一下子摔进了谷底,正当我想“爬”上来的时候,老师的一句话又把我“轰”了下去。他说,回家让家长签字!

我把卷子摊在课桌上,恨不得敲一阵锣,叫大家都来看看我这“光彩”的分数。正当我发呆时,隔壁班和我同级同岁,但比我大一个月的表姐来叫我放学回家了。她疑惑地问我:“你在这儿干嘛呢!都放学了,还不快走!”我看着她那对明亮眼睛,脑袋一转,嘿!有办法了!

没错,我的办法就是——让她帮我签字,都说是家长了,只要是亲戚。都是我的家长,又没说一定是要父母。我让她帮我,她一开始死活不同意,说是不能和我“同流合污”。我当然知道她想什么了,于是,我买了一大袋子的零食给她,将她给“收买”了,要知道买零食的钱都是我的“血汗钱”啊!不过有舍有得,总算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了。

第二天,因为心虚,没吃早饭就来到了学校,立马把卷子交给了老师,老师端详了一会儿,吓得我心里好像有几百只小鹿在乱撞。不过,幸亏没有发现异常,要不然我就惨了,肯定会判我一个“无期徒刑”的!

就这样,这件事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散落成沙,当你重新堆积起来的时候,脑海中又会浮现出熟悉的那时、那日、那景……

庸人琐记作文 篇3

你想拥有一本外国经典名著吗?你想“出口成章”吗?那就去看看《绿野仙踪》吧!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看书,能提高你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助于其它领域知识的领悟和旁通。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美国“童话之父”莱曼·弗兰克·鲍姆成功的童话作品,它还曾被誉为美国版的《西游记》。当时,四十五岁的莱曼·弗兰克鲍姆创作《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出版后大受欢迎,人们要求把这个故事写下去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莱曼·弗兰克·鲍姆又先后写了《南瓜头》《奥兹国女王》《大魔法师》《奇幻之旅》《绿宝石城》《补丁姑娘》等一系列以奥兹国为背景的童话故事。

故事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女孩名叫多萝西,是来自堪萨斯的一位普通女孩,和叔叔婶婶生活在乡下,过着平静的生活,不料一场龙卷风把她和小狗托托卷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莫名其妙成为了杀死邪/恶女巫的小英雄。为了找寻回家的路,她踏上了寻找大魔法师奥兹的道路,途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结伴而行进行了一场寻找爱、智慧、勇气的冒险之旅。

在这场不可思议的奇幻之旅中,多萝西与朋友们互帮互助,克服自己的恐惧,勇敢地战胜一个个难关,终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得到了进步与成长。多萝西和她的小伙伴们身上具备的善良、勇敢、有情有义、不畏艰险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人生要有目标,并且有为之不懈努力的勇气,相信你看完之后,也会跟我有同感,甚至更深刻。

庸人琐记作文 篇4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大家一看书的名字就一定能猜到是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的是酷爱航海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过程中遭遇海难,独自一人在与世隔绝的孤岛上不畏艰难,自力更生,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顽强生活的动人故事。

小说中一章章精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与打动了我。如鲁滨逊独自逃生到海岛上时,面对着无食物的困境,他积极开动脑筋,他将从遇难的大船上收集到的稻米做种子,在海岛上开垦农田,收获了更多的粮食。并仔细观察海岛天气,发现了种粮食的季节规律。学会了做陶瓷,用来贮存粮食。同时驯养野羊,使自已的食物丰富起来,在岛上过起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随后在孤岛上生活的鲁滨逊还发生了一些惊险的故事,勇救星期五免被野人吃掉,之后教星期五说话,干活、让星期五有宗教信仰,于是他俩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星期五这个名字就是鲁滨逊为纪念他俩的相遇而起的。我想:鲁滨逊真有才华,能取出这么有意义名字,这样名字里包含着多少深深的友情。

故事的最后一次偶然迎机遇,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回到自己的家园,虽然他的父母都已去世,自己经历了很多苦难,但是鲁滨逊却没有因此放弃再次航海探险,他又再一次地踏上了航海之旅。

庸人琐记作文 篇5

从前,有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热爱探险,希望走遍全世界。

有一次,鲁滨逊不顾父母劝阻,执意要出海航行。结果遭遇风暴,船开始漏水,伙伴们都被淹死在海里,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但这并没有阻止他冒险的脚步。

后来,他去非洲做生意,途中又一次遭遇风暴,还被土耳其海盗抓住作为俘虏。

之后,他逃到巴西,在一名船长的帮助下,经营起种植园,为了解决劳动力缺乏的问题,他乘船去非洲贩卖黑奴。途中第三次遭遇风暴,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潮水退下后,鲁滨逊用船上的木板、桅杆制成木筏,搬运从船上收集的物资。

鲁滨逊选择了一块有水源,有树荫的山坡上,用船帆搭起一个帐篷。

船上还有两只猫、一条狗,鲁滨逊便每天带着狗去打猎。

鲁滨逊将抓住的山羊驯养起来,这样,他就有了成群的山羊。他将被老鼠啃过的麦子洒在地上,结果麦子竟奇迹般地长了出来。他便反复耕种。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

在第十七年时,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星期五”,并把他训练成为自己忠实的奴仆。

后来,鲁滨逊又获得了新的居民,成为了荒岛的统治者。

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回国的念头。最后,鲁滨逊救下了一位船长。船长带着他乘英国商船,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庸人琐记作文 篇6

在十七世纪,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中。他爱航海、爱冒险,因此也遭遇了许多生死瞬间。

一次,鲁滨逊在航海时遭遇了几场大风暴,巨浪滔天。他本以为自己会命丧于/大海,幸运的是他随大浪飘到了一座孤岛,从此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

鲁滨逊醒后,万分惊恐。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哪,他望向大海,发现了自己的大船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顿时看到了希望。他乘着救生艇,把大船上的东西,全都搬了过来,开始了荒岛求生。从那以后,鲁滨逊想尽一切办法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打造住所、寻找食物、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保护领地、记下日期……日复一日的干着同样的事情,直到看到人类骨头的出现,才打破了这平静的生活。

一次,鲁滨逊出去发现岛上有野入出没,吓得好久钻在洞里不敢出门。悄悄地观察他们,发现他们在岛上生起了火,聚餐的的食物居然是是他们的同类。一个俘虏挣脱束缚,快速向鲁滨逊所在的方向跑来。鲁滨逊赶紧开枪射击追赶的野人,打死了一个,野人没见过武器,吓得扭头就跑,坐上小木筏逃之夭夭。被救的野人非常感激鲁滨逊,自愿做他的仆人,无条件服从鲁滨逊的安排。是星期五这天救下野人,于是鲁滨逊给他起名叫星期五。

许多年过去了,一膄英国轮船路过这个小岛。船上船长被水手们绑了起来,鲁滨逊救下了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长之位,最后船长帮助他们离开岛屿,重新回到英国。

庸人琐记作文 篇7

俗话说:“蜜蜂是勤劳的代表,劳动光荣。”可我却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蜜蜂。我的座右铭是:蜜蜂从一生下来应该享受。因为我是蜜蜂的王子,我便天天吃蜂蜜,养得我肥头大耳的。直到发生了一件事,我才彻彻底底地成了一只勤劳的蜜蜂。

有一天,游手好闲的我到蜜蜂国境外去玩,玩了一天一夜,可当我离开,来到蜜蜂国硕大无比的蜂巢前时,却被守卫的蜜蜂拦住了去路,我火冒三丈,气愤地说:“放肆,你们这些士兵,胆敢拦住本王子的去路!”士兵从容地回答说:“瑞瑞王子陛下,我们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这是至高无上的蜂后下的命令,我们不得不这么做,请您原谅。还有,蜂后大人还让您在外面学会自己采集花粉、做蜂蜜,而不是天天好吃懒做地吃别的蜜蜂辛辛苦苦做出的蜂蜜。这是蜂后派给你的教练。”话音刚落,出来一位严谨认真、力拔山兮的蜜蜂——壮壮。我心想:我要失去自由了,要被关进笼子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壮壮教练对我开始了魔鬼训练。首先,他先开始教我采集花粉,我开始飞到花上,不料,因为本王子太重,竟把花压断了,我只好在断花枝上采蜜。我用手一下一下地把花粉放到篮子里。我一抓只有一微克,目标是一克,但我毫不气馁,因为勤能补拙,熟能生巧。我坚持不懈,终于跨过了远方的大山。接着,我又开始第二个训练,授蜜,我把花粉放到嘴里,和唾液融合,在嘴里上下吐来吐去,像这样持续500多次。我晕,这不是要我的蜂命吗?当我吐到250次的时候,我就已经口干舌噪了,在我又想吃蜂蜜时,我的本能促使我止住了这样不良的行为。我又继续坚持了下去。终于在黄昏时,完成了这项艰难的任务。

勤能补拙,熟能生巧,笨蜂要笨蜂先飞,不然就变成猪八戒一样的智商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我要成为下一代优秀的蜂王。不说了,本王子要采蜜了。

庸人琐记作文 篇8

烟雨笼罩下的古巷,犹如那位多情的诗人,残败的古树正摇曳着她的风姿,似乎在努力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渔歌低吟,江南烟雨迷蒙。

我踏着你的路,带着你的一袭书卷,揣着你的遗愿回到了你离开时的小巷,立在你走过的路的一头。

我仿佛看到了你当初的烟雨迷蒙的小巷。我竟信了你,撑了把油纸伞,走了进去。我想要替你寻到那位丁香一般的女子,告诉她你的梦与遗憾。

可如今烟雨笼罩下的雨巷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与活力。它里面是一群精心修筑的明、清民居,大多是白墙青瓦。高高笔直的风火墙,连成了一片,隔断了天空。那里古木环合,泉水夹带着野花流过去,这些古木中不乏千年以上的椿、槐、松,它对古巷的遮蔽更使得其更具有神秘意义。

我踏着你的路,带着你的梦回来了。他们大概看出了我与你的相似,可他们又摇头了,“你不是他,他不一样。”是啊,我又怎么能和你一样呢?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价值。正如古巷存在的意义。

可实际上,自从雨巷成为外来者的观看之地,雨巷便逐渐迷失它原来的本性。它所有的摆设,都只为博游览者的一笑。在科技进步,经济发达的今天,文化却日渐萎缩。人们为了商业价值与经济利益,不惜把雨巷与文化联系割裂开来。这是何其的可悲!一张门票便可进入的价值是多么地下。人们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是否有注重精神上的需要。

雨巷已变了样,往昔的烟雨今日已是浓雾弥漫;往昔的多姿多彩今日已失去了它的生活表情;往昔的叫卖声早已被汽车鸣笛所取代。而那位丁香一般的女子呢?我寻不到,我只能站在你走过的路的一头重温你当初的梦与遗憾。

雨巷忘记了。它忘记了自身的文化价值,而被人们践踏为旅游胜地;它忘记了自身的封闭悠然的生活,而主动接纳精华糟粕的兼收;雨巷忘记了……雨巷与当今的川流不息,灯红酒绿的城市已然融合为了一体。或许,只有哪个春天的早晨,当渔歌再次响起,当渔民再次出海,雨巷上空,再次梨花落雨,身后响起一串串清脆的风铃,雨巷才会恢复它原本的真实与朴素。

我离开了你的路,离开了雨巷。那条路好深好长,可那不是我的路。那里被我浅浅的足音叩响,那里已太喧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人们是否还能正视雨巷的价值。请在烟雨迷蒙中还雨巷一个天光!

庸人琐记作文 篇9

故事主要讲述主人公鲁滨逊在乘船前往非洲的途中遇上大风,船严重受损,他的伙伴也在乘小艇逃生时溺亡,只有幸运的他被海浪冲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他看到自己的大船浮在海面上不远处,便游过去将船上仅剩的物资运送到岛上,从船上找到的两猫一狗成了他的的伙伴。

为了解决自己的住处问题,他用船上的船帆和木头搭了一个帐篷。他住在高处方便看到来往船只以便求救。

住处问题搞定了,还有食物问题,于是他便带着狗到森林打猎,海边捕鱼。有时遇到牲畜便将他们圈养起来,后来他竟有了成群山羊,可以喝羊奶,吃羊肉。他在船上找到了种子,可惜被老鼠啃过,便随手扔在地上,后来竟结出穗子,他把这些穗反复种发,终于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他在岛上的生活逐渐好起来了。

但野人出没的痕迹打破了鲁滨逊安逸的生活,他提心吊胆地过了几年后,终于发现了野人,有一个野人正向他住处的方向跑来,后面还有两个野人追捕他,他救下了那个逃跑的野人,他救下了那个逃跑的野人并为他取名星期五,还教会他干活,说话以及生存的技巧,所以星期五成了他的好帮手。鲁滨逊也忘了回英国,回到文明社会的想法。

直到有一天,星期五叫醒了他,原来有一艘船停泊在岛边,船上的水手绑架了船长,他们救出船长,船长便答应了带他们回英国。

庸人琐记作文 篇10

我是一只鹰,我在天空中翱翔,在山峰之间飞翔,俯视着大地上这如画的美丽风光,我如痴如醉,山水秀丽,绿树红花,五颜六色,气壮山河,生机勃勃。

现在,我在天空中飞了30多年,我老了,羽毛厚重,喙也僵硬了,爪子也不太灵活了,飞行、进食、捕猎很困难,许多鹰因为忍受不了“重生”的痛苦而死去,但生命只有一次,我要活下去,我费力的飞上悬崖顶端的一个岩洞里,开始了重生之旅,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依在石壁上,拔光了羽毛,羽毛上都粘着丝丝血迹。

忽然我见一个同伴在天空中飞翔着,我是那么羡慕,那么向往天空,同时又让我有了斗志,身上又有了力气,举起头,用那笨重的喙,狠狠的砸去,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的一个早晨,喙已所剩无已,这时、一朵花从岩缝中探出头来,这使我很惊讶,一朵小花为了生存,竟在岩缝中钻出,这是多么强的生命力啊!我又有了精神,有坚强的干了起来,几天后羽毛和喙已长出来了,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活下去,我用爪子敲着石头,尽管疼痛难忍,但我仍不放弃,终于我的重生之旅结束了,我扑腾着翅膀,长啸一声,飞向高空,这一刻我成功了。

做事要坚持,不要半途而废,要学习我的精神,我是做事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鹰,我听说我的重生故事引发了人们思考,他们也学习我的精神,不怕困难艰苦,向往生命,历经风雨必会见彩虹。

庸人琐记作文 篇11

早上睁开朦胧的睡眼,突然发现我竟然置身于柔软的泥沙中,抬头便望见了无边无垠的湛蓝的大海。低头一瞧,我的身体扁扁的,平平的,壳上一道道的波纹五彩斑斓,错落有致。现在我才发现,我变成了一只小贝壳!

渐渐地,海洋中变得生机勃勃。一条条美丽的小鱼儿在水中快乐地穿梭着。一条小丑鱼身穿橙色外衣,径直游向了离我不远的海葵中去。“危险!你不知道海葵有毒吗?”我大声喊道。小丑鱼转过头,朝我呵呵一笑:”没事呀,我不怕!我和她还是好朋友呢!“一旁的珊瑚也说道:“对呀对呀,她们每天都在一起……”我们打开了话匣子,一聊就是一整天。每天,小丑鱼都会给我们分享她的所见所闻,我们这些不能自由移动的伙伴都羡慕极了。

有一天,我的肚子突然莫名地疼痛,小丑鱼一看:“糟了,有泥沙进入你的体内了。”这种疼痛断断续续十分折磨人。忽然,一块不小的石子钻进了壳里,顿时我肚子里便如翻江倒海一般,把我体内的贝肉搅得零零碎碎,时不时又横冲直撞,让我每一分每一秒,每时每刻都感受着肝肠寸断的痛苦。小丑鱼在我旁边焦急地游来游去,海葵和珊瑚也忧心忡忡,生怕我出什么事。这时,又有小石子源源不断地冲了进来,伴随着咸咸的海水,我本来就已经皮开肉绽的身体,更加雪上加霜。此时,我已经奄奄一息了。虽然不能说“生不如死”,但感觉也差不多。

就在这迫在眉睫的危急时刻,我肚子里终于消停了,只是有些隐隐地作痛。守在一旁的小伙伴们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我赶紧打开壳儿小心查看,一束光从我的壳里射出。在我的壳里,躺着的再也不仅是贝肉了,还有一颗圆润硕大、莹白璀璨的大珍珠!

在贝壳的一生中,有快乐玩耍,也有泥沙无情地侵蚀。但在经历过切肤之痛后,换来的,却是一颗光芒万丈的珍珠。

庸人琐记作文 篇12

我是一盏路灯。我为人们带来光明,在黑夜中,我是人们的依靠,在黑夜中,我为人们指引方向,也可以这样说,没有我,人类在黑夜中就迷失了方向。

又到了我上班的时间了,我打开电闸,为人们照明。我正望着风景,突然一阵沙沙声在我耳边环绕。

一个小男孩跑了过来,他穿着西装,五官端正,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我正观察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时,他却变法的掏出了一块石头,朝我脸上扔去。“啊!”我疼得大叫了一声,眼前直冒金星,这个小男孩捂着肚子哈哈大笑,他还不肯善罢甘休,还要找别的石头来砸我,幸好她的妈妈跑来把他领回了家。

我还沉浸在疼痛之中,还没有缓过神来,一个高大的男人朝我走来,他手里拿着一沓广告传单,还拿着一卷胶带,他皱着眉头,嘴里喃喃道“这些传单真难发呀,我累的都快趴下了,还不如直接贴到这个路灯上算了”我一听吓的瑟瑟发抖,可是我是路灯无力反抗,不一会儿我的身上就布满了传单,我感受不了黑夜的凉风了,一想到这里,我低着头,在暗夜中抽泣着。

“哈哈”一阵阵清脆的笑声传到我耳边,一个小女孩迈着欢快的步子走到我旁边,她抬头望着我,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哎?这个路灯怎么与往常的路灯不一样”说着他把我身上的传单都撕了下来,还拿了一块干净的毛巾擦去我身上的灰尘,现在我又和一个崭新的路灯一样了,我目送着小女孩欢快的背影,笑了

人类啊,请不要再伤害我们了,这样会给我们路灯和所有的公物带来很大的麻烦,谢谢!

庸人琐记作文 篇13

在某一个周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什么呢?对,他就是《西游记》,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西游记四大名著之一出自明朝吴承恩之手,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吴承恩吧!吴承恩(约1500——约1582):明代小说家、字汝忠,号射阳山人。主要作品《西游记》为长篇回体神魔小说,是古典文学中辉煌的神话作品。听完这些你应该也对他动心了吧!我就给大家讲讲这里我喜欢的孙悟空吧!

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很神奇吧,之后去了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住在花果山水帘洞里。去找了菩提祖师拜师之后,学了一身法术和本领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去龙宫拿了把金箍棒,玉帝知道后,就把孙悟空给叫上天来,给封了个弼马温,孙悟空不知道弼马温是什么,天上的人都说弼马温官儿很大。孙悟空知道弼马温是看马的后大闹天宫,玉帝把佛祖找来,才把孙悟空用五指山压住,一压就是五百年,唐僧把孙悟空救出,孙悟空拜唐僧为师,一起去西天取经。里面我感兴趣的就是三打白骨精和三件芭蕉扇了,我给你们讲一下吧!

三打白骨精讲了师徒四人到了白骨精那里,白骨精发现了他们,之后也为了吃唐僧肉,第变成一个姑娘,被孙悟空知道给打/倒了。第二次变成了一个老奶奶,孙悟空又把它打/倒了,可是灵魂又跑了。之后观音给了唐僧一个金箍,给孙悟空戴上之后,孙悟空把白骨精打死变成了白骨,就念起紧箍咒。后唐僧把孙悟空赶走了。

三借芭蕉扇是师徒四人到了火焰山,他们问村民怎么这么热?有什么能去除热的方法吗?有,但是要到铁扇公主那去借扇子,第没见到,第二次没接到,直到第三次,孙悟空去了铁扇公主肚子,才借到扇子,消灭了大火了!

这本书很精彩,你们也来看看吧!

庸人琐记作文 篇1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得一本长篇小说,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与动物们朋友们之间的有趣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淘气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他扯鸡冠,揪尾巴,将蜜蜂塞到牛的耳朵里……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小动物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助他。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不让父母伤心,他极力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乌鸦首领黑旋风;还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最终他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在这段历经八个月的漫长旅程中,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他在种种艰险和苦难中得到了锻炼,也从旅伴们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秀品质,逐渐改正了自己身上顽劣的缺点。

庸人琐记作文 篇15

今天的清晨,我醒了过来,却发现我变成了一条小虫子?

刚开始,我还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后面才知道这原来是一条毛毛虫呀!

刚刚才想能体验一下毛毛虫的破茧成蝶呢!好激动呀!可正当我激动时,一件可怕事情发生了。其实是一只小鸟在我身旁路过,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小鸟是会吃虫子的!所以我会感到很害怕,但碰巧的是小鸟因为没看到我还是怎么的,就直接飞走了,真是虚惊一场啊!呼~

我这条小毛毛虫经历了刚才的“小鸟事件”后就变得谨慎了些了,因为刚才那事把我吓坏了,体力都被吓完了,所以我要去找食物了。

我慢慢的行走着,边走还要边看,就在这时我发现眼前竟然有一个苹果!我赶紧到苹果那吃了起来,可吃完苹果我缺口看到一棵挺拔的大叔。因为我是毛毛虫,所以那棵大树在我的眼里可比参天大树一样巨大!惊叹完后,我就顺势靠在了大树睡了过去。

我睡正香时,却被玩耍声给吵醒了,原来是有一群胆壮的人在这里玩,我害怕极了,刚想逃跑,却被他们其中一人给发现了,他还把其它人给叫了过来,我心想:“完蛋了,我这下真的要完蛋啦!”

我只见!他们一脚踩下来,快碰到我时,我突然一激灵从床上醒了过来。原来这是梦啊。

这场梦过后,让我知道了不能随意伤害小动物,哪怕它长得毛骨悚然,也不能伤害哦!

庸人琐记作文 篇16

教师,一个再也平凡不过的职业,听起来与科幻毫不相关,但我下面要推荐的这本书可能会*你的全部认知。

《乡村教师》作者刘慈欣,一篇近乎完美的中篇科幻小说。

小说讲述一位年迈的乡村教师,在一个愚昧到冷酷的村庄中教着一群小学孩子。他快要死了,两个月前他查出了癌症。他却放弃治疗决定教完这届孩子。他在这个村庄中生活了太久,女人大多活不过怀孕。一旦难产,要么放在驴背上一颠一颠的把孩子颠出来。要么就用烧红的铜刀从下面捅进去……

今天,他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他教会了孩子们后一节课牛顿三定率。他死了……

在另一条故事线上,两个如神一般的文明结束了战争,为了防止再次开战,决定清空一长串区域中的恒星,前提是恒星的行星上不能有3C级以上的文明。战舰很快来到了地球上,开始了检测。那群孩子被抽中了,连续几个问题都没答出。但有人出了一道有关三定率的题……

后面的故事我就交给大家想象了。大刘对小说里的人物刻画的很精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部作品相对我之前的没那么硬了。”相对一般的科幻小说,这本书中涉及到的的技术就寥寥几个,更多笔墨写的是人与人性。

在我看来,一篇好的科幻文章是可以从细微平常的事中联系到伟大的事情上的,而且,结尾必有大反转。大刘从一位平凡的教师身上,讲课联系到了伟大的救世主,救世这一行为。而且,这件事居然发生在一个如此愚昧的小村庄中,这是我当初始料未及的。

这么看来乡村教师的确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

本文来源:http://www.086v.com/zonghe/260.html